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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地产税经济属性的再认识(下)

——基于产权视角的理论分析文/肖磊孙贵艳*【摘要】房地产税是当前政策热点。本文从产权经济理论出发,对房地产税的经济含义及其影响进行辨析。本文认为房地产税本质是土地租金的一种表现形式,征收房地产税相当于将土地的部分产业进行重新界定。由于土地价值中外部性问题,这种做法相当于将取决于外部环境的土地价值分离...

——基于产权视角的理论分析文/肖磊孙贵艳*【摘要】房地产税是当前政策热点。本文从产权经济理论出发,对房地产税的经济含义及其影响进行辨析。本文认为房地产税本质是土地租金的一种表现形式,征收房地产税相当于......

——基于产权视角的理论分析

文/肖磊孙贵艳*

【摘要】房地产税是当前政策热点。本文从产权经济理论出发,对房地产税的经济含义及其影响进行辨析。本文认为房地产税本质是土地租金的一种表现形式,征收房地产税相当于将土地的部分产业进行重新界定。由于土地价值中外部性问题,这种做法相当于将取决于外部环境的土地价值分离出来,符合正常市场环境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本文认为,房地产税征收对完善财税机制、遏制房地产投机、优化城市格局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政府改造城市存量空间改造、加强基础设施投资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开征房地产税中的关键问题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税;产权;地租;税收

Abstract:Basedonthetheoryofpropertyrighteconomy,,thevalueoflandwhichdepspartlyontheexternalenvironmentisseparated,ectonperfectingthefinancialandtaxmechanism,curbingrealestatespeculationandoptimizingtheurbanpattern,whichisconducivetotheimprovementofthegovernmentundefinedreformoftheurbanstocksp,thepaperputsforwardsomesuggestionsonthekeyissuesoflevyingrealestatetax.

Keywords:RealEstateTax;PropertyRights;LandRentandTaxation

四、开征房地产税的影响

(一)开征房地产税必然降低房产交易价格

房地产交易的本质,是对产权的转让,因此房地产交易的价格,就是所交易的产权的价格。由于房地产税开征本质在于产权的界定,必然会对房地产交易的“权利束”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而改变了所交易的产权的内容,交易价格也必然因此而改变。

按照上文划分的几种产权类型,房地产税开征后所交易的产权是第一项与第三项之和,房产税对应的产权部分被界定给公众。此时住房交易的价格相当于未开征房地产税时候的房价与预期房产税的长期贴现之差。换言之,房地产税开征一定会降低房价,降低的幅度取决于房地产税开征的高低,房价和房地产税之间存在完全替代的关系。

(二)有利于形成政府经营城市的良性机制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投资改进基础设施、城市环境,所获得的回报应当属于全体居民,但实际上城市更新带来的收益主要体现为房产增值,基本被有房者获得。这实际相当于用全体居民的纳税补贴了城市更新地区的少数有产者,事实上形成了分配不公,扩大了有房者与无房者之间的财富差距,形成城市改造区与未改造区之间的分配不公。

在当前政府财税机制下,政府投入用于城市改造的投资后没有相应回馈,根据激励机制,政府更乐意投资开发新土地而不是改善存量空间,结果导致城市无序蔓延,城市积弊无人革除。2018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曾提出建设宜居城市环境的重要性,也提出过去城市建设中存在的系列问题,如建设风貌冲突、基础设施欠缺、生态绿化不足、人性化设计不足等,印证了政府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缺位的现象。

开征房地产税会在相当程度上扭转这一局面。一方面,投资改善城市环境可以增加房产估值,从而增加税收;另一方面,由于房产税的预期,土地出让金会因此降低,盲目扩张城市建设用地的动机会因此下降。随着城镇化进程放缓,以及人民群众改进城市环境的意愿增强,对存量空间征税的财税机制更符合长远需要。

(三)炒房投机行为能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对住房投资者而言,影响其投资回报率的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二是持有环节的成本。

在开征房地产税的背景下,由于城市发展、设施改善带来的收益只有部分属于房产产权人,房产升值的预期因此降低。在持有环节,持有房产税相当于产权人需要额外交纳一笔租金,持有环节的成本有所增加。从边际收益的角度来看,投资房产的预期回报明显减少,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的意愿因此而下降。

这一过程会带来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房产投资减少与房产增值预期下降之间存在彼此循环,会避免资金非理性涌入房市,有利于压缩房产泡沫,促使房价回归理性;二是房产产权人倾向于将房屋出租而非短期持有后出售,回报周期随之变长,依赖现金流的炒房行为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五、对开征房地产税的建议

(一)关于开征对象

开征房地产税相当于对土地产权重新进行界定,对于已经付过土地出让金或者二次交易过的住房而言,当前住房产权人为完全产权实际已付出了相应代价,在开征房地产税的方式上应谨慎研究。在开征中应减少对首套房住户的影响,避免只有一套房的产权人同时背负高房贷与房地产税的情形,要避免发生大面积住房被退供房贷现象。

建议开征的对象包括如下几种:(1)目前还未交纳土地出让金,未来新开发的楼盘,有必要开征房地产税;(2)对一些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房屋,可考虑免征收土地续费,转而以房产税的形式替代;(3)对部分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没有进入土地流转市场、但实际使用与商品房没有差异的住房;(4)对部分需要调控的住房交易,考虑对交易后的住房开征房地产税。考虑到开征房地产税的住房与未开征房地产税的住房在产权性质上的区别,建议在房产证中予以明确。

(二)关于开征方式

首先,房地产税必须针对存量房的持有环节进行征税,而非在交易时收税,这才契合房地产税的基本内涵。其次,房地产税应以住房评估价格为基础进行征收,按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房地产税。第三,征收税率应在合理范围内,其高低应取决于房产面临的外部性情况。对不同类型城市、地段应采取差异化的税率,越是大城市、外来人口越多,开征比例应越高。基于可操作性的考虑,建议按照房产单价分档确定梯度征收比例,形成级差税率体系。在此基础上,考虑对特定家庭的支持,比如对于家庭用于自住的唯一住房予以退税补贴,对年轻家庭可以个人所得税抵扣房地产税等。

(三)关于配套措施

房地产税的征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构建相应的税收体系才能良性运转。尤其重要的是,必须由具有公信力的适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地产的合理价格进行评估,从而为征税提供依据。还需要构建全部住房联网的数字平台,掌握居民的住房持有情况,并对区域房地产市场信息进行动态更新。

与此同时,由于住房价格的变动值被产权人和政府所分摊,事实上形成了“分成合约”,根据契约理论,这种契约形式可能会影响双方改善住房环境的边际回报。举例而言,小区业主改造绿化,假如每户投资3万元,则带来的房屋估值增长超过3万元,但因为房地产税也随估值上升而提高,可能会损伤业主投资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社区组织与政府协商,研究政府是否参与投资或减免税收,并约定双方行为责任的条款。

参考文献:

[1]贾康,李婕.房地产税改革总体框架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4:49.

[2]韦志超,易纲.物业税改革与地方公共财政[J].经济研究,2006(3).

[3]安体富,葛静.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几个相关问题研究[J].财贸经济,2014(8).

[4]杨小强.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改革与量能课税原则[J].政法论丛,2015(2).

[5]况伟大.住房特性、物业税与房价[J].经济研究,2009(4).

[6]李祥,高波,李勇刚.房地产税收、公共服务供给与房价——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财贸研究,2012(3).

[7]况伟大.房地产税、市场结构与房价[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1).

[8]刘洪玉.房产税改革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改革,2011(2).

[9]谷成.房产税改革再思考[J].财经问题研究,2011(4).

[10]邓菊秋,赵婷.香港房地产税收对房价影响的实证分析[J].财经科学,2014(1).

[11]陈曦,吴宇晖.房产税改革的中美比较及其法律启示[J].求索,2012(1).

[12]贾康.房地产税的作用、机理及改革方向、路径、要领的探讨[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

(*肖磊,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孙贵艳,重庆社会科学院。责任编辑:崔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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